各有关高职(专科)学校:
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我厅明确了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录取范围,相关学生的免试推荐资格初审工作由学校负责。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完成免试推荐资格初审工作,并将结果报我厅审核。为做好今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资格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我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号,以下简称《报名通知》)规定的资格审核程序,认真做好免试推荐初审工作。
2.为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我厅整理汇总了近三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并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对社会公布。如有近三年在上述三类竞赛获相应奖项,但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仍可按《报名通知》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请各高校参照公布的名单,分类做好初审工作。
3.具备免试推荐资格且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志愿时,不需要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具备免试推荐资格但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在平台填报志愿时,还须在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获指定赛项具备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在平台上传获奖证书的PDF格式照片;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要在平台上传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或原部队出具的相关记功证明的PDF格式照片。各高职(专科)学校在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时,此类学生要在备注栏标注“非公布名单”。
5.各高校完成免试资格初审后,请于4月12日前,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我厅职成处。其中,《审查表》纸质档一式三份;《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档一份、EXCEL电子档一份。
6.《审查表》的编号按“学校代码+序号”的格式填写。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要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非公布名单”。
联系人:刘彦奇、王武,联系电话:0731-84714893、84714937,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1.近三年获三类赛项相应奖项具备“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名单
2.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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