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非平行组中,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二本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文科类不得低于 341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01分。
3.对于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平行组中录取的各艺术院校(专业)以及招收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音乐和美术类专业,分专业类别执行同一条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且达到了军检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湖南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具体安排请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军检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29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向社会公布。
5.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6.根据政策规定,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以及在湘高校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高职专科院校的特殊专业为3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中,在湘高校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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